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学院概况  机构设置  党建工作  安全稳定  师资力量  学科建设  教育教学  实验室管理  本科教学评估  招生就业 
 
当前位置: 首页>>人才培养>>正文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方案(民)
2018-04-28 22:56   电气工程学院 审核人:

一、培养目标: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专业培养新世纪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及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从事风力发电机组及风电场的设计、制造、运行、试验研究、项目投资管理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侧重于新能源的应用,主要是新能源发电、并网及控制的原理和技术,培养从事新能源发电与并网技术、微电源检测与故障诊断技术、微电源及微电网保护技术、风力发电技术、太阳能发电技术、热能及生物质发电技术、风电场电气工程、微电网工程技术等领域的工程技术人才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较扎实的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基础,具有外语运用能力;

2. 系统地掌握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 具有运用所学的理论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新能源科学工程领域技术问题的基本能力;

4. 获得较好的工程实践训练,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5. 掌握本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本专业学科前沿的发展趋势;

6. 具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组织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四、核心知识领域: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核心知识领域应涵盖电路、电子、电磁场、自动控制、计算机技术、工程设计等方面的基础理论,以及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机、电力电子、电力设备与高电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五、核心课程:

    电路、电机、模拟电子、工程力学、机械时机基础,自动控制理论、电力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空气动力学、风电机组结构与原理、风力发电并网技术、风电场电气工程、风资源测量评估与风电场输出功率预测、电力系统分析、继电保护和风光互补发电技术。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机械制造基础实习、电工技能实践、电气工程专业课程设计、专业实训、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七、主要专业实验:

电路实验、电子技术实验、电机实验、自动控制实验、电力电子实验、电力系统实验、继电保护实验、电力工程实验、高电压实验等。

八、修业年限:

四年

九、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十、课程体系及毕业学分要求

 

 

 

学分数

占总学分比例(%)

 

 

通识教育课程

61.5

36.2%

 

 

 

任意选修课

8

4.7%

 

 

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类基础课

34.5

20.3%

 

 

 

专业核心课

19.5

11.5%

 

 

专业选修课程

限选课

9.5

5.6%

 

 

 

任选课

4

2.3%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33

19.4%

 

 

170

100%

 

 

实践教学学分合计(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内实验)

44

25.9%

 

注:通识教育任意选修课程8学分。其中《心理健康教育》(2学分)、《安全稳定教育》(1学分),属于该模块中的必修课程。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新疆大学 电气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