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新疆大学《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可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类别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理工类 |
30分 |
40分 |
40分 |
二、复试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专家和考生均线上参与,面试系统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模式,一机位考试、二机位监考。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屏。
复试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2年6月4日11:00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跨学科专业考生不加试。
复试工作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复试结束后将复试成绩向考生公布。
三、录取
(一)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比权重后综合所得,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40%,复试成绩权重为60%。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二)录取原则
1.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超出报考导师招生计划的考生可以调入到其他导师招生计划。
2. 拟录取考生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学院可再次对考生进行复试。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公示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含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要求博士研究生复试准备PPT汇报以下内容:
(一) 硕士研究生阶段主要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及主要研究成果;
(二)博士研究生阶段研修计划。主要包括计划研究方向、该方向个人现有研究基础、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存在问题及个人解决问题思路等。
五、纪检监督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2567(研招办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1939(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991-8592869(学院纪委举报电话)。
六、本招生实施办法由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