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提高考生选拔质量,依据新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公告、新疆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规定,充分考虑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及博士生导师的意见和建议,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深入讨论,制定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按照新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公告、新疆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的基本要求执行,并要求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全脱产攻读学位。
二、对于英语水平和科研能力的要求
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应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及以上或具有同等外语水平;科研基础突出,已发表或录用与学科相关的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者具有与之相当的发明专利(已授权或有授权通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等其他证明材料(2021级研究生申请者可无论文要求)。
“申请—考核制”的研究生应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及以上或具有同等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突出,已发表或录用与学科相关的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者具有与之相当的发明专利(已授权或有授权通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重要专业认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二位;二等奖排名第一位)的考生,科研创新成果可适当放宽。
三、导师名额分配
按照保障招生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选拔。受学院博士生招生总名额所限,每一名博导招生名额(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统招博士生)≤1名。国家级人才博导的招生名额可适当放宽。
四、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进入拟录取名单。
五、“申请—考核制”的研究生考核环节由资格初审和综合考核两部分构成。资格初审由学院材料审查组进行初审评分,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评分,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总成绩为初审评分和综合考核成绩加权综合所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审评分×初审评分权重(40%)+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权重(60%)。
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进入拟录取名单。
六、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研究生考核环节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初试环节由学校统一安排,符合学校规定的分数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环节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初试总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进入拟录取名单。
七、要求博士研究生面试准备PPT汇报以下内容:
(1)硕士研究生阶段主要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及主要研究成果;
(2)博士研究生阶段研修计划。主要包括计划研究方向、该方向个人现有研究基础、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存在问题及个人解决问题思路等。
八、学院对选拔结果进行为期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九、本招生实施方案由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