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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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

新大电气实办[2022]3号

学院对安全稳定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由一名副书记主管全院的安全稳定工作。一名副院长主管实验室的工作,各系、中心和可洁净再生能源中心都由一名正职(或副职)负责本系、中心所属实验室的工作,学院设一名实验室管理员协助院主管领导工作。学院学工办辅导员也参与安全稳定管理工作。

实验室安全稳定小组情况:

安全稳定组组长:张建杰

安全稳定组副组长:雷珩

责任人:安毅

实验室管理中心:买买提热依木·阿布力孜,陈星志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实验室:田易之,崔传世

自动化专业实验室:程志江,木合亚提·艾斯卡尔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实验室:美合日阿依·穆太力普,孙明

基础教学系:程静,努尔买买提·阿不都拉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何山,武家辉

学工办:王鹏,陈平

实验室资产管理员:陈星志

实验室安全稳定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实验室制度、安全卫生检查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进行安全稳定分析会,汇总形成自查报告。

学院对于实验室安全,进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系,并制定一系列的安全运行机制。详见下图。

D667

图 教学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

上述安全运行机制,可以分为对教师、实验人员的管理和对学生的管理。对于教师和实验人员来讲,要有岗前、岗中的培训和管理,要层层签订《电气工程学院安全管理责任书》;对于学生来讲,也要进行实验室《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实验室应急消防疏散演练方案》、《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手册》等知识的考试。

另外,学生还要遵守以下准则:

第一条学生必须抟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

第二条实验前,学生必须预习实验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实验时,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才能开始做实验准备。

第三条学生应独立完成实验准备工作。在启动设备之前,需经指导数师检查认可。

第四条实验时,要严肃认真,正确操作,仔细观察,认真记录实验数据的结果。不许喧闹谈笑,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

第五条实验中要注意安全,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及有关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应电源、气源等,并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第七条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害,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害的,要追究责任,照章赔偿。

第八条实验结束后,实验数据要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并整理好实验现场后,方可离去。

第九条学生要进入开放实验室做自行设计的实验时,应事先和有关实验室联系,报告自己的实验目的、内容和所儒试验仪器,经同意后,在实验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第十条学生因某项实验不合格需重做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做实验而要补做者,必须交纳试验仪器设备折旧费、实验器材和水电消耗费。

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