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以及《新疆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电气工程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 |
考生类别 |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总分 |
单科(满分= 100分) |
单科(满分> 100分) |
085800能源动力(电气工程) |
普通考生 |
315 |
50 |
80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301 |
45 |
72 |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800电气工程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5400电子信息 085800能源动力(动力工程) |
普通考生 |
与国家分数线B类考生分数要求一致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备注: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二、考生需提交材料
(一)报考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提交与报考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3.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交进修过的5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合格有效证明,或具有可显示度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6.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其它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新疆大学2022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职人员考生提交户籍证明及单位为考生本人缴纳的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资料
其它非资格审查必备材料,如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交。
考生须如实向各招生学院提供本人真实材料。新生入学时将再次审验报考录取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方式、时间
复试方式: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包含加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中须加试的考生,考核两门报考专业本科段主干课程,每门课程分开进行考核,每门课程加试时长不得少于10分钟,两门共计不得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
1、080800电气工程:2022年 3 月26日
2、085800能源动力(电气工程):2022年3月26日、27日
3、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2022年3月26日
4、085400 电子信息:2022年3月26日
5、085800能源动力(动力工程):2022年3月27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与能力、外语水平、心理健康等。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段主干课程。
五、可进入复试的考生
初试成绩满足《新疆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七、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加试的两门课程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 总成绩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比权重后综合所得。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成绩+X)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
其中,X为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加分分值。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有两类:一是符合《招生管理规定》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各类加分政策考生,此类考生X为规定加分分值。二是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此类考生X按以下公式计算:
X= M1-M2或D1-D2,X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其中, M1为报考该专业所有上线考生总分平均分;M2为报考该专业所有少数民族考生上线考生平均分;D1为报考本专业国家分数线总分要求;D2为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总分要求。若M1-M2>D1-D2,则X= D1-D2;若M1-M2< D1-D2,则X= M1-M2;若M2>= M1或D2>=D1,则X=0。此项仅适用于一志愿普通计划考生,调剂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不在此范围内。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
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历届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不符合招生学院录取规则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录取名单。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学院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方式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相应招生计划顺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仍无法区分出名次,再依次按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学院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
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拟录取。
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院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不超过12小时,自通知发送成功时系统自动计时)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院不再为其保留拟录取资格。
九、体检
按《招生管理规定》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虑疫情防控要求,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在入学前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十、信息公开
充分落实信息公开原则,在复试、拟录取阶段,依法依规公布或公示相关招生录取信息。学校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学院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同意后,学院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拟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如遇考生申诉或反映问题,应迅速调查核实,及时给予答复,安抚考生情绪,预防网络舆情发生。
十一、纪检监督电话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设立复试、拟录取投诉申诉电话,对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及时进行答复。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991-8592283、0991-8592286。
十二、其他
(一)结构化面试应急处理
除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外,准备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用面试系统。如遇考生方断网,可将考生设置为场内暂缓,待考生网络条件允许后再行复试。复试过程中如遇学信网复试系统故障,则紧急暂停并推迟所有考生复试。
复试过程中,考生遇到系统、网络等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0991-8592283。
(二)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考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新疆大学电气工程院负责解释。
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