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实验用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29 14:50     点击数:

电气工程学院实验用品管理制度

 新大电气实办[2022]17

 

1. 本专科教育、科研、“双一流建设”项目购置及馈送仪器、设备属学院所有,统一由实验室管理办 公室管理,由各实验室、教研室保管使用。如需借用或调用,须写借条或填写仪器设备调出 (进)报告单,经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借用或调出、调进。

2. 各实验室必须在每月前7天,由实验员与实验课指导教师协商,根据实验要求,填写实验 材料计划表,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报院实管办审核。

3. 实验室大宗低值易耗品由实管办统一采购,专人保管分发。

4. 实验用芯片等低值易耗品,允许有10%的正常损耗,超过正常损耗以外的损耗按原价的 30%赔偿。学生未按实验操作要求损坏的仪器设备应按原价赔偿。

5. 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我院实验教学经费,凡是采购的物品,一律登记造册,专款专用。

6. 科研用各种危险化学品(包括化学品试剂)尤其是剧毒化学品是否单独存放在专用仓库或专用橱柜,是否严格按“五双”(双门、双锁、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记账)进行管理。

 

                 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