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为满足新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下属科研团队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新疆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及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大学能源碳中和实验室依托单位为新疆大学,职能部门属于电气工程学院,成立时间为2021年9月,实验室聚焦新疆在双碳目标下的建设需求,围绕碳捕集与碳资源化利用、化石能源低碳清洁利用、固碳零碳(碳封存、碳汇提升)和碳中和系统工程等关键技术和管理技术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活动,加速产学研用合作,协同能源安全与“双碳”战略,促进行业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低碳绿色转型。研究方向具体包括:新能源发电与储能技术、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燃煤发电与CCUS 技术、能源多相流与传热传质研究、能源碳中和关键技术与能源转型路径研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上要求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优先)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需通过入职体检);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具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 1991 年 1月30日(含)后出生。
6.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岗位需求表);
8.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9.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公告发布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本次计划招聘编制外(科研助理)岗位共[2]个,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简述 |
基本条件要求(学历/专业/经验等) |
科研助理 |
科研助理 |
2人 |
负责团队的日常综合管理和设备管理,同时负责支撑国家级、省部级在研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以及实验室运行维护和相关事务性工作处理等。 |
1.学历与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相关专业优先。 2.能力素质:责任心强、细致严谨,沟通协调与组织统筹能力突出,具备抗压与多任务处理能力。 3.业务技能:熟练使用Office(Word/Excel/PPT)与协作工具(如企业微信);具备科研管理或高校行政经验者优先。 4.安全合规:了解实验室安全与科研经费合规基本要求,重视规范与保密。 5.其他:身心健康、能长期稳定工作,工作主动积极,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必要时可适度加班;有C1驾照或写作/沟通能力者优先有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6.应届毕业生优先。 |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8日18:00—2026年3月27日18: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考核时间
报名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 的,另行通知。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通过新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官网(https://dqxy.xju.edu.cn)发布,公告期为2026年3月18日18:00—2026年3月27日18:00截止(不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二)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18:00截止(以邮件/系统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应聘者需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957475135@qq.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如“张三+科研助理+电气工程+硕士”)。压缩包内包含:个人简历(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PDF格式);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如有)。
注: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新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能源碳中和实验室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查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初审通过后,将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单独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面试)
考核形式:根据岗位性质,采取面试(一般聘用人员)或专业能力考核(科研助理岗,可能包含业务问答、实操演示等),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及专业能力。
考核时间与地点:具体安排以新疆新型电力系统风光集中消纳运行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知为准。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心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中心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电气工程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无异议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主页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新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8592288。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信息发布
本公告通过新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官网(https://dqxy.xju.edu.cn)发布,公告期为2026年3月18日18:00—2026年3月27日18:00截止(不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应聘者须确保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纳入学校招聘诚信黑名单。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招聘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卢老师:13565820871
(工作日10:00-13:30,16:00-19:00);
咨询邮箱:957475135@qq.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能源碳中和实验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一般聘用人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
2.新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一般聘用人员/科研助理)报名表
新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3月17日